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喀什大学教师课堂教学规范“十要十不得”

作者:   来源:      发布日期:2024-03-04   浏览:

一、要坚定政治方向,传播优秀文化,不得传播违背法律法规和教育方针、不健康、不文明或对学生有不良影响的言论。

二、要充分备课、精心设计、材料齐全,不得照本宣科、朗读课件、敷衍教学。

三、要谙教熟能、潜心育人,按照教学大纲、教学进度实施教学,重点突出、难易适度,目标明确,方法得当,合理板书,不得信口开河、自说自话。

四、要敬畏课堂,严谨守时,不得迟到早退、随意调课、顶课、停课或不完成教学任务。

五、要言行雅正,规范用语,使用普通话教学,精神饱满,不得言辞含糊,用语粗俗,萎靡不振。

六、要组织管理课堂,不得对学生课堂行为听之任之、不加约束。

七、要严慈相济,爱护学生,不得歧视、讥讽、侮辱、打骂体罚学生、与学生发生任何不正当关系或要求学生从事与教学活动无关的事。

八、要仪表得体,不得发型、衣着不当或不修边幅进入课堂。

九、要严以律己,不得在工作时间酗酒或酒后参加教学活动、上课吸烟、接打通讯工具、处理与教学无关的事务。

十、要公正诚信,清廉从教,不得在课业评价过程中徇私舞弊,索要、收受财物、接受宴请等谋取私利。